全体人员:
集团公司注册地址从机场路218号已更换到余杭区昌达路1号,笕桥派出所多次联系督促我公司将集体户口全部迁出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 已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者将户口迁入到本人所购住房居住地。
2. 无住房在职人员将迁入余杭区曙光派出所集体户,属余杭户口,如本人有其他住所挂靠的在9月29日前联系管理部综合处,并在2013年1月30日迁出。
3. 挂靠人员由当时的联系人负责将户口迁出。
4. 已不在公司上班且户口挂靠在公司的,将不纳入此次户口迁移范围内,管理部综合处将寻找多种途径联系本人并通知将户口迁出,如无法联系或因本人原因造成户籍方面问题的,责任自负。在职人员如有熟知的请相互转告,具体名单将在555000jcjc线路检测内、外部网上公布。
以上事宜请于2013年1月30日前办理。
特此通知!
管理部综合处
2012年9月12日